
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
「郭斌將軍中國現代史學術研究獎」獎勵辦法
第一條 、緣起
本學術研究獎之設立為紀念郭斌將軍(1905-1973),終身為中華民國軍事情報領域奉獻心力,在中國現代史上享有重要歷史地位,為了永誌其德與彰顯其歷史行誼,與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(以下簡稱本所)研究發展方向一致。故由其孫女郭慧筠女士捐贈學術研究獎學金於本所,獎勵本所研究生專門致力於中國現代史相關議題之研究,故特訂立「郭斌將軍中國現代史學術研究獎」獎勵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、獎助性質與對象
本學術研究獎勵辦法為「研究培育性質」,旨在獎助本所研究生投入中國現代史相關領域研究,撰寫出傑出論文。
第三條、獎勵名額及金額
本學術研究獎勵一年獎助二名研究生,獲獎研究生每名獎助學位論文撰寫獎學金新臺幣五萬元整。若當年申請學生人數不足或研究計畫不符本獎學金設立精神,亦得從缺。
第四條、申請條件
本所碩士生、碩士專班學生,於撰寫論文期間(論文題目及寫作框架業經指導教授同意),檢附申請表、自傳、碩士班成績單、論文撰寫計畫(需包含論文題目、寫作緣起、研究回顧、論文章節、預期貢獻、參考資料等項)、指導教授推薦信、著作目錄等文件以及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文件提出申請,由獎學金審查委員代表和所上代表師長共同組成獎學金審查委員會,依據申請者資料進行審查。
第五條、申請期程
本學術研究獎申請日期為每年二月二十日至三月二十日止。由申請人親自送件將申請文件紙本至歷史所辦彙整,再交由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評定之,申請截止後一個月內需由本所邀集委員,召開審查委員會。若無適合人選申請或當年度申請人均資格不符,本學術研究獎當年度得以從缺。
第六條、獎勵金支領
經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正式公告者,本所將於該年度五月舉辦頒獎儀式,在頒獎儀式後獲獎人可先支領第一期獎勵金新臺幣二萬元,後續待論文通過口試、正式修改完成並提交上傳後(需提出論文上傳證明並由本所確認),可支領第二期獎勵金新臺幣三萬元,學術獎勵金共新臺幣五萬元。
第七條、獎勵論文寫作期限
經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正式公告後,獲獎者需自公告日期起兩年內完成學位論文口試並上傳正式論文,如未在期限內完成者,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得停止支付第二期獎勵金,並視情節保留要求獲獎者繳回第一期獎勵金之權力,以上事項均需由獎學金審查委員會確認後執行。
第八條、獲獎者義務
凡獲得獎助之論文,需於致謝詞內載明該論文接受「郭斌將軍中國現代史學術研究獎」之獎助字樣。並於論文口試通過後半年內,於本所義務舉辦一場學術專題演講,以饗本所師生。
第九條、審查委員會之組成
本獎學金審查委員會之組成,由捐贈者、本所代表、所外代表三方共同組成。捐贈者一人,係由郭慧筠女士為其永久代表;本所代表二人,由所長及本所教師一人擔任之,所長為當然代表;所外代表兩人,由捐贈者與本所共同商議後,聘請相關專家學者擔任之,審查委員會共五人為其組成。審查委員無任期之限制,本獎學金一經啟動並獲聘審查委員資格後(資格證書由本所頒發),除委員本人提出卸除代表身份或當然代表因任期換人外之因素外,審查委員皆為固定成員。
第十條
本辦法經 Director of Kuo Family Fund (郭氏家族基金會主席)、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及歷史所所務會議同意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需經捐贈者 Kuo Family Fund 方面與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同意後再行修正公告。